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