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三十条已修改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