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