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第二十条有效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