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三章 海岛的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国家安排海岛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海岛的保护、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