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三章 海岛的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国家支持在海岛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等实验基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