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二章 职责、条件、义务和权利第八条有效驻外外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祖国和人民,维护国家尊严;(二)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尊重驻在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服从派出部门的调遣,遵守驻外外交机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五)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不得在驻外工作期间辞职;(七)按照规定向驻外外交机构和派出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