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第十六条有效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