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 通信和警报第二十九条有效国家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畅通,以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有效地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