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章 过境检疫第二十三条有效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商得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并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装载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容器、饲料和铺垫材料,必须符合中国动植物检疫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