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