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