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