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已修改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