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 家庭承包/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已修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