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