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条

已废止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