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四节 人身权第一百零三条已废止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