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人民武装警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

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伤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