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第七十四条有效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事项,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法及时予以办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