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