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