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第二十八条有效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