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已修改国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加强资源消耗、综合利用和废物产生的统计管理,并将主要统计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材和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标准。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效率标识等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