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第四十一条有效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