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五十条有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对被依法拘留、逮捕、收监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