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百四十一条已废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