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百三十四条已废止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百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