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