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第三节 合伙事务执行第三十条有效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