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四条有效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