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第二节 合伙企业财产第二十三条有效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