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第三十八条有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