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