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