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章 公益信托第七十一条有效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