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章 公益信托第六十九条有效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