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第五十三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