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第五十四条有效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