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 审判程序/第四节 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第九十八条有效海事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海事案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