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 审判程序/第三节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规定第九十七条有效对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受损害人可以向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承担船舶所有人油污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提出。油污损害责任的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被起诉的,有权要求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参加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九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