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有效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