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