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条

已废止

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