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八条已废止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