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第三百七十七条已废止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