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第三节 货运合同第三百一十四条已废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