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第三节 货运合同第三百一十三条已废止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三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