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条

已废止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