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第二百五十一条已废止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二百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