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一百四十九条已废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