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一百四十四条已废止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10月1日第一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五条